
中访网数据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公告金融配资,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《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》,旨在建立长效机制,杜绝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。该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的具体形式,包括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,并严格禁止公司以拆借资金、垫付费用、代偿债务、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预付款等方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。制度规定,公司设立由董事长领导的专项领导小组进行日常监督,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并上报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。若发生资金占用,公司董事会需在知悉后五个交易日内申请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,并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追偿。制度强调,占用资金的清偿原则上应以现金方式进行,若以非现金资产抵债,需经过严格的评估、审计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,且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。此项制度的实施,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,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,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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